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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加3G,果真有疗效    
发布者:文化那事儿 | 发表时间:2009-06-23 15:24
 
文化加3G,果真有疗效
 
   3G时代的来临,造就了一个新名词:手机文化产业。通信专家告诉我们,3G时代是内容为王,而“内容”的大部分属于文化领域,因此,3G与文化产业应该,也可以很好的结合,并产生一系列的商业价值。
   这个判断在宏观上是没有错,但是它似乎只说出了问题的一个方面——文化产品可以大大地丰富3G的业务内容,这是电信运营商的角度。另一个方面,站在文化产业的角度来看3G,这个通信行业的新鲜事物又能给文化产业带来什么?
   融合是现在的流行概念,3G更是强调这个概念。不过,通信与文化两个产业的融合,必须是互相有利才能真正进行下去。
   目前对于3G与文化产业的结合,人们关注的焦点似乎是两个方面,一是手机作为一种新媒体,二是所谓的创意产业,集中表现在动漫和网游方面。
   文化产业的概念实际上很大,按照国家的标准说法,其业态就包括了九类:1、书报刊出版、印刷和发行业;2、文化艺术业;3、文物保护业;4、广播电影、电视业;5、文化娱乐业;6、体育;7、摄影及扩印业;8、园林业(包括公园、动植物园和自然保护区);9、广告业。由此我们可以看出,媒体、动漫等在整个文化产业里面仅仅是一个分支而已。而通信与文化的融合,绝不会仅仅在这两个分支上。
   有专家提出“动网文化产业”的观念,甚至认为3G会使“最终的文化产品或因不同人的参与、体验而发生变化”。我们相信3G 的发展会使文化产业发生某种改变,但我们也不必过分夸大其作用。对于文化产业来说,通信网络的本质就是一个“渠道”,渠道可以改变文化产品与消费者接触的方式,也会在某种程度上促使文化产品发生一些变化,特别是对那些流行的、快餐式文化产品而言,但真正的文化产品本身就是创作者个性化的结果,它不会因为消费者的好恶而发生本质上的变化。
   只有真正理解了文化产业与通信业的本质关系,才能使二者做到各取所需的融合。
实际上,文化与通信两个产业的合作,在3G时代之前已经开始,并且已经显示出了其商业价值。而3G,将为这两个产业的合作提供一个更为宽广的平台。
 
可能使文化产品有了新的销售模式
   音乐,是人们最常使用的文化产品之一。无论是早期的黑胶唱片还是现在的光盘,虽然音乐的承载形式发生了变化,但其销售渠道并没有太多变化。在目前的唱片销售模式下,唱片公司与音乐创作者实际得到的分成极小。
  一位已经成为著名音乐人的朋友告诉我,在一张售价为50元的正版唱片中,他作为创作者仅仅能得到一元钱的版税,而唱片公司和他一样,也只能得到一元钱的利润。其余48元,都消耗在销售渠道、市场宣传、物流等等方面。其中销售渠道和物流的费用占了大头。
   在这种模式下,音乐创作者,特别是那些对自己作品非常慎重,两三年才出一张唱片的音乐人,依靠版税收入几乎只能维持温饱,唱片公司也没有多少利润,所以音乐人只有依靠大量进行商业演出来获得收入。而大量的商业演出必然占据大量的创作时间。
   与此同时,我们看到另外两个例子。北京奥运会之后,中国移动购买了主题曲《You and Me》的版权,通过手机进行付费下载。实际产生的下载量是一千万次,每次5元,即5千万元的销售额。这几乎是国内任何歌手的单曲都不可能达到的商业成果。
   在上海,上海联通购买了某个目前还属于三线艺人的演唱组合的版权,在网上为用户提供付费的手机下载,一个月的下载量就达到30万次。这个成绩,在国内顶尖歌手的唱片发行量中也属于佼佼者。
   这两个案例在一定程度上说明,利用通信网络来销售音乐产品,从市场角度看有其可行性。而3G的高速、宽带特性,又从技术上提供了基本支持。利用通信网络销售音乐产品,粗略一想,有几个明显的特点:
    其一,渠道费用大大降低,消费者和音乐人双赢。音乐作品录制完成后,直接以数字形式存放在电信运营商的服务器上进行销售,不需要物流,不需要商店的柜台费。唱片公司也将直接面对消费者,没有了中间代理商的费用,这些都将大幅降低唱片的成本,继而降低唱片的销售价格,使消费者得利;另一方面,由于中间渠道的费用大幅降低,音乐创作人的收入和唱片公司的利润可以有一定提升。
    其二,消除了销售过程中的物理条件限制。一般在商店销售唱片,会受到诸多物理条件限制,比如商店所在位置、商店的大小、货架的容量、唱片在货架上可以摆放的位置,甚至营业员的态度等等。在网上进行销售,这些不利因素全部可以消除。
    其三,消费者有了更为便利、更为自由的购买方式。便利自不待言,无论天晴天阴、白天黑夜,在城市或者在旷野,只要有手机信号,消费者随时可以进行购买。而“自由”,则涉及到唱片销售模式的某种改变——从整张销售转变为可选择的单曲销售。唱片公司可以为一支支单曲单独定价,消费者可以购买整张专辑,也可以选择其中几首自己喜爱的作品进行购买。同时,因为网络本身的自由特性,消费者还可以很方便的购买若干年前出版的作品。
   对于通过手机销售音乐的合作三方——电信运营商、唱片出版商、音乐创作人来说,手机下载销售音乐作品必然是三赢的结果。而音乐作品销售仅仅是文化产业的一个方面,其它文化产品,诸如书籍、影视、戏剧等等都可以采用这个模式。
还有一个更现实的产品——演出门票。手机购票在通信行业已经不新鲜了,但在文化领域目前使用还并不广泛,目前仅仅只用于小额的票务销售。不过我们相信这是一个发展方向。在日本,通过互联网和手机购买演唱会门票,已经占据了总量的80%。而在上海,2000年互联网和宽带兴起之初,就有人利用互联网开始了文化演出票务销售。今天,这位率先吃螃蟹者的公司,已经是上海最大的票务公司之一了。现在在上海,通过网络购票已经成为了常态。
   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文化产业的发展,3G这个随身随地的宽带互联网,应该更有能力让文化产业的销售产生某种变化。
 
可能使文化产品有了新的推广模式
   以文艺演出为例,目前的宣传推广模式主要包括媒体新闻报道、歌友会、媒体广告等等。
   文艺演出的消费者有着明显的个性化特点,同样是流行音乐,购买甲歌星演唱会的消费者,并不一定会购买另一位同等级别歌星的门票。尽管某份报纸发行量很大,但众多读者中真正属于潜在消费者的比例并不大。
   文艺演出的宣传推广又有着时间周期短、要求宣传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等特点,在宣传成本上往往要严格控制,不可能像大企业那样进行长期的、高额的广告投入;从报纸、电视等传统媒体来看,好的媒体不仅广告价格高,而且因为是兵家必争之地,直接导致版面紧张,时常不能与宣传计划相配合。
   此外,演员本人的时间安排,也会使其新闻发布会、歌迷见面会等宣传活动不能及时进行安排,这也直接影响了宣传效果。
   3G则因为其种种特性,恰好可以补充传统宣传模式的不足。
   例如歌迷见面会。由于举办歌迷见面会的场地所限,往往只有极小部分歌迷可以进入现场。如果利用3G网络,就可以将见面会的现场即时发送到场外歌迷的手机上,让他们有机会与场内歌迷一同感受现场气氛。
   再例如广告。平面媒体的广告易于保存,但缺乏生动性;电视广告虽然生动,却受到时间条件的限制。通过3G网络向观众发送视频广告,就解决了这之间的矛盾。
   还有,通过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,也可以弥补传统媒体版面紧张的缺憾。
   另外,依靠3G的互动性,还可以进行市场调研,及时得到消费者的各种反馈信息。
诸如此类的设想可以有很多,关键一点是:利用3G的宽带、多媒体、便利、可互动、大容量等等特性,文化产业的市场推广完全可以打开思路,找到新的、更有效的模式。
 
可能会帮助规范文化市场
   前些日子,西部某省会城市举办了一场著名歌星的演唱会。结果观众进场后发现,同一个座位竟然有4个人拿着同样座位号的入场券,现场引起一片骚乱。当地公安即时介入调查,抓捕了制作、贩卖假票的“黄牛”800余人。此事在业内引起震动。
   每当热门演出、甚至诸如汽车展一类热门展览举办时,总会有制假贩假者跳出来。假票问题一直令演出行业感到头疼。上海演出行业采用的防伪技术在国内已属先进,但也只能在观众入场时被发现,此时观众的损失已经产生。而在国内一些地区,因为防伪技术不过关,观众持假票也能入场,结果就导致场内的混乱。
    而手机票,可能是解决假票、黄牛等问题的一个不错的方案。实际上,手机票并不是3G独有的,目前上海已经有了通过二维码购买的手机票。不过,随着3G业务的大发展,可能会带动手机票的全面发展。2010年世博会期间,手机票就将是一种主要的形式。与二维码手机票不同,世博会的手机票是通过识别头,消费者在入场时一次性完成购票和入场。如果这种技术应用于文艺演出、展览等等场合,可能会引发现有票务系统的改革。
   盗版是另一个常见问题。盗版者能够生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:价格远远低于正版。尽管我国有相关的法规,国内艺人们也屡次发起反盗版活动,但盗版依然横行。实际上,文化产品的盗版将从根本上伤害到文化产业的再生产能力。
   3G的发展或许能帮助解决这个问题。
   文化作品通过3G网络进行销售,取消或者降低了中间环节的费用,就可以让正版作品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。如果正版的价格与盗版相差不多,还会有多少人去买盗版?
此外,很多盗版抢的是一个时间差,一部分消费者为了先睹为快而购买了盗版。通过3G网络进行销售数字化产品,将可能大大缩短文化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时间,也使得盗版的“时间差”失效。
   而3G的宽带特性,也会使消费者不再感觉用手机下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,这将促进手机下载业务的发展。
 
   3G作为一种新型的渠道,带给文化产业的肯定不止上面说的那些;而文化产业,也为3G的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多彩、喜闻乐见的内容,继而促进3G的发展。在3G时代,电信运营企业与文化产业,乃至更多的其它行业,将是一种新型的关系,一种真正的合作共赢的关系。

 
类别:猫眼看文化 | 浏览(196) | 评论(0) | 评分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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